健康管理师三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。 (2)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。 (3) 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。 健康管理师二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 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(2) 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。 (3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,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4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,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。 (5) 取得医药卫生专业中级后,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。 (6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